从文
2005-09-22, 08:14
9月1日,总局局长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里面规定了坏帐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投资损失
在税前列支需由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
这点规定其实在1997年出台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也有规定,
就是执行起来各地不大一样,还有现在的文件的可操作性更强一些
里面规定了坏帐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投资损失
在税前列支需由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
这点规定其实在1997年出台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也有规定,
就是执行起来各地不大一样,还有现在的文件的可操作性更强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