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

查看完整版本 : 准法定业务


从文
2005-09-22, 08:14
9月1日,总局局长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里面规定了坏帐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投资损失
在税前列支需由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





这点规定其实在1997年出台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也有规定,
就是执行起来各地不大一样,还有现在的文件的可操作性更强一些

bhhjrryz
2005-09-26, 10:33
我们这里50万元以下的财产损失不需要注册税务师出具审核报告,50万元以上的才需要。

itol
2005-10-10, 14:00
哦,文件太慢了,我们还没收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