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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请教鱼会计: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山雨
2010-12-06, 09:43
鱼会计你好:
我公司从2010年第三季度开始,已经有盈利了,并且在2010年9月份按会计报表利润预提了企业所得税。我想问的是第四季度我们也是按会计利润预提吗,还是按税局企业所得税年度清缴时要实际缴纳的计算。
如果第四季度也是按会计利润计提的话,那到时清缴时如果预提数与清缴时的数有差额如何调整?因为清缴一般在5月之前,调整数是做在2011年度还是2010年?

热心的鱼会计
2010-12-06, 12:35
鱼会计你好:
我公司从2010年第三季度开始,已经有盈利了,并且在2010年9月份按会计报表利润预提了企业所得税。我想问的是第四季度我们也是按会计利润预提吗,还是按税局企业所得税年度清缴时要实际缴纳的计算。
如果第四季度也是按会计利润计提的话,那到时清缴时如果预提数与清缴时的数有差额如何调整?因为清缴一般在5月之前,调整数是做在2011年度还是2010年?
按正常程序,年终报表应该经董事会批准后才能对外报出,而董事会一般都在年度后3个月内召开,而经董事会报批的报表肯定是已经经审计的确定了的报表,所以所得税仅可以看成一项利润分配活动,不存在调整问题,实际操作上就是利润分配,所得税,本年利润等几个相关科目不封帐而已。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并非严格按公司法程序,通常在年底封帐并提交报表,此时损益表中应体现完整所得税,否则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但这时的所得税并不一定是最终上报税务局的数额,虽然也经过纳税调整,但或许有错漏。此时需要在汇算清缴完成后利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调整所得税差额,而不能直接调整下年度所得税。